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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

浅议“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

浅议“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

浅议“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

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 程健

 

    摘要:自从2013年秋天习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这个“新潮”而又“复古”的合作倡议,又成功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后,沿线国家构建普惠、和平、开放的区域合作热情高涨。笔者主要在“一带一路”概念下浅议涉外律师的培养,希望能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一带一路” 涉外律师 培养 法律英语

 

一、“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英文多译作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听起来既浪漫又不失历史的厚重感,它在我国古代的海陆两条丝绸之路的基础上发展为今日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对应古代路上丝路,起于西安,经兰州、乌鲁木齐、撒马尔罕、伊斯坦布尔、杜伊斯堡等城市,终点为鹿特丹。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对应古代海上丝路,起点为我国包括泉州、广州、海口在内的几个主港,经雅加达、加尔各答、内罗毕、雅典、威尼斯等港口到终点鹿特丹。战略层面看,一带一路希望打通东亚和欧洲经济圈,建立起中蒙俄、新亚欧大陆、中巴等几条主要的经济走廊,为经济全球化贡献一份力量。而有经济活跃之处就少不了律师队伍专业化的服务。因涉及不同法系国家众多,“涉外法律人才”就显得意义重大。

 

二、涉外法律人才

 

    去年出台的《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意见》对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未来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国家需要怎样的涉外法律人才。笔者将其概括为三个维度的要求:涉外角度要求语言,法律角度要求专业,人才角度要求素质。

 

目前的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是但凡某一律师或者法律从业人员在以上任何一个维度做到优秀,都可以被称之为人才,而市场需要的“涉外法律人才”要求在三个维度都优秀。较好驾驭英语、了解与东道国文化及法律差异、对行业熟悉、能够准确判断法律关系、具备谈判和沟通技巧、善于解决问题,同时还要有开拓的视野和高度责任心。培养一名同时满足这些要求的律师难度可想而知。除此之外,培养涉外法律人才还有一个难点:需要大量的实践经验。这就决定了在我国高校至少是普通本科教育阶段很难培养出毕业即可“上岗”的涉外法律人才。

 

三、培养涉外律师

 

    既然对涉外法律人才的要求如此之高,培养起来又有难度。以涉外律师为例,应该如何培养涉外律师?受篇幅所限,笔者仅从不同培养主体角度来讨论该问题。

 

    (一)司法部和律师行业自律组织,加大定向投入,加强专业培训。

 

在全面开放政策和“一带一路”背景下,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于2012年开始启动“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当时目标为用时四年时间培养逾百位精通各领域业务及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及多语言、跨文化能力,经济、法律和英语素质并行的高端律师领军人才队伍,为此成立了专门的人才库暨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由各个省份的推荐人员至全国律协,通过考核后参加统一交流培训。至2017年,该人才库内的律师已逾600名,但是如果与全国的执业律师总人数相比,所占比例远不到1%。   

 

    在此基础上,今年司法部周院生司长在接受采访时提到司法部将每年向国家申请400万的财政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涉外法律领军人才培养计划,2017-2022年我国将着力培养1000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

 

    同时,笔者建议由司法部或全国律协组织搜集、建立沿线主要国家的法律数据库,将各个东道国的法律和其他信息入库,降低信息搜索成本及法律风险。

 

    (二)律师事务所,加强对外交流,打造专业化团队。

 

    大型的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在国外设立分所,直接招聘和培养自己的涉外法律团队。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中,公司制的律师事务所因其机构设置更有培养优势。譬如可以探索与国外律师事务所建立友好合作模式,尤其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国内许多省份或城市都与国外某一州府或地区结为友好城市,双方已经签订或即将签订许多经贸往来条约,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可以在友好城市与某一律所开展长期合作,互相组织学习、定期交流交换律师。对于中国的律师事务所而言,开拓了国际视野,提升了语言水平,更有机会了解甚至参与当地案件处理程序。对于国外的律所而言,有机会直观了解到中国这一市场潜力巨大的国家的律师工作流程,接触中国的文化。这必然将是一项低成本高收益的双赢合作。

   (三)律师本人,了解文化冲突,加强法律英语学习,提高自身格局。

 

在这几类不同主体中,律师本人是最关键的一环。其他主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为之创造更好的条件。“一带一路”途径65个国家,官方语言多为非通用语种,英语作为国际通用语言,是涉外法律工作中成本最低的语言。对于法律,律师们基本都有终生学习的准备。法律英语也是一样,何况英语作为我们的非母语语种,对其掌握度总会有欠缺,这就要求涉外律师平日要多积累,而法律英语和日常英语的语言习惯又有很大不同,许多在国外留学多年的非法律专业人士也不一定看得懂一份英文判决。一个词语看不懂就会导致整句话理解偏差,而灵活的用词仅靠背诵单词并没有太大效果,需要大量的实践训练,之中英文合同的审核、拟定是基本功。

 

    当然,日常语境也很重要,由于中英文表达的思维方式不同,如果能为自己创造一个英文环境,比较、总结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和思维冲突,对于法律文书的逻辑掌握和背后的思维也大有裨益。语言是工具,比语言更重要的永远是背后的思维方式,在学习时切不可为语言本身所困。

 

    最后,容易被忽视的一个小细节——尊重。国人向来热情好客,尊重客户又是律师的基本职业操守,故我国绝大多数律师尊重客户和外宾的本心不容置疑。只是国际交流中的尊重,不仅仅表现为如尊重对方宗教信仰此类原则性议题,更多的时候体现在生活中一些细节之处,譬如国外多数国家是禁止室内抽烟的,二手烟危害健康这一观念在中产阶级中也是深入人心。所以当您想抽烟时,请提前征求在场每一位的同意,或者告知大家您需要到室外抽根烟。又如,不随地吐痰、室内不大声交谈、用餐时不大声呼叫服务员。遗憾的是,因为我国长期某些不好的习惯使然,往往在这些小事上留下了不尊重他人的印象。在这一块进行改进和提高也是体现我国律师素质的一个侧写。

 

    (四)高等院校,细分专业,加强专业英语教学和交流。

 

    法学教育,在国外几乎可以直接与精英教育划等号,然而因为历史原因和其他种种因素,中国高校的法学、法律专业是一个大众专业,几乎成为各个综合性本专科院校标配。每年毕业人数众多,就业率长期徘徊在各大媒体每年最难就业排行榜前五位。

 

    而在法学、法律专业教学中将大学英语转型为法律英语,开设法律英语或其他语言与法律的交叉专业,可以有效避免同质化竞争,形成院校特色学科点。伴随着研究生教育的普及化,法学、法律等传统的硕士点也可以往此方向探索转型。当然,这都需要以院校配备具有相应能力、资质的教师队伍为前提。

 

    开展和国外法学院的交流也不失为一种选择,有利于激发学生了解不同文化的兴趣,开拓视野。

 

四、结论

 

    最高院去年发布的“一带一路”典型案例,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类纠纷:建设工程、保函、股权转让、侵权、货物运输等。如想对每个领域都吃透,对涉外律师的法律功底要求极高的,每个律师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和兴趣所在,团队化发展是否也是涉外律师的发展方向?如何培养一支涉外法律人才团队?这些课题都值得研究。在实践中发现问题,逐步改善,建立起一支优秀的涉外法律人才梯队,更好的为“一带一路”及全球经济一体化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参考文献:

 

1.张法连:《“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问题探究》,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71206/Articel10002GN.htm

 

2.罗瑞芳,杨威:《“一带一路”背景下天津市涉外法律服务的探索与思考》,http://www.tjsf.gov.cn/system/2017/08/31/012289974.shtml

 

3.人民网(责编:刘晓平(实习生)、张玉珂):最高法发布涉“一带一路”建设十起典型案例http://legal.people.com.cn/n1/2017/0515/c42510-29276815.html

 

4.黄宁宁,贾勇:《“一带一路”与中国律师服务》,《上海律师》2017年第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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