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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自己代言

我为自己代言

——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参观感受

 

2014年5月9日,正是一年当中的好时节,有幸在所里的组织下一同去北京参观了天同律师事务所并且听天同所的蒋勇主任讲了一堂课。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蒋勇主任在谈起他们请的设计师为天同所设计十号院时所讲的小故事。天同所的十号院,是请日本著名的设计师设计的,历时三年之久,蒋勇主任曾一度失去耐心,要求设计师不用再修改了,尽快提交成果,并且在争论的时候提出“是我请你来帮我设计,你理应听我的,就算你不改了我也会支付你的报酬”,但设计师却不以为然,“这是我的作品,当然应当听我的,若是不改的话对外不要宣称这是我的作品。”听完后心中一震,这位设计师如此重视自己作品的态度让我印象十分地深刻。

继而想起当年十分流行的那句广告语,聚美优品CEO兼联合创始人陈欧所说的:“我是陈欧,我为自己代言。”与上述那位设计师一样,他们向我传达的是同一个理念,那就是,作品是可以反映一个作者本身的面貌的,而我自身也是自己的作品,要对自己的作品负责,也对自己负责,要记得,我就是我的代言人。

引申到自己的行业中,作为一名律师,我的所做作为,所言所语,包括我写的每一份文件,改的每一份合同,出具的每一份审查意见,发出的每一份律师函,都是我的作品,我要对它们负责,同时也是在对我自己负责,因为它们的总和,就是我的“代言人”。有了这样的意识之后,就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对自己所做的事负责,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以后在工作中也就会更用心、更专注、更负责,因为我在为自己代言,我可不想毁了我自己的声誉。

同时,因为我就是我的代言人,而每一个代言人都希望自己代言的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品牌,因而在工作中,还一定要建立自己的风格,把自己当成个人品牌来经营,创造自己名字的价值。我认为陈欧之所以能说出“我是陈欧,我为自己代言”这么牛的话,并不只是因为他是聚美优品的CEO兼联合创始人,而是因为“他为什么能成为聚美优品的CEO兼联合创始人”。这个年轻帅气的CEO,留学南洋理工大学,学生时代就创过业,后就读斯坦福大学深造MBA课程,然后回国创业成立聚美优品……陈欧的履历十分鲜艳,也让我知道,优秀是一种习惯。想要打造个人品牌,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条路上,需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我的一切都是我的作品,我必须要对我的作品负责。

其实在天同,“对作品负责”的观念也体现得很好。天同的所有办公及家居设备摆放都很注重细节,哪怕是摆在台上的一瓶花,都是经过精心的插花艺术而来的,而在天同所的硬件建设上,蒋勇主任可是下了血本的,对此,蒋勇主任的见解也很独到:“高端二字是无形的东西,只有将高端外部化,才是展示高端的有效途径。”天同的场所布局、设计施工与天同的理念一脉相通:重视每一个细节,力争呈现给顾客首先让自己满意和肯定的产品。我想,在打造个人品牌的时候,也要借鉴这一点,重视我所做的每一件事,注意我所说的每一句话,一言一行,我的每一份“作品”都要首先让自己满意,才能呈献给客户。

我为我自己代言,时刻铭记,以省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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