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 分类:新法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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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 分类:新法速递
- 发布时间:2016-06-04 00:00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近日出台了《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2016年2月1日起,十类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
根据《办法》,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是指因扰乱航空运输秩序且已危及航空安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应予以处罚的行为。十类不文明行为包括堵塞、强占、冲击值机柜台、安检通道及登机口(通道);违反规定进入机坪、跑道和滑行道;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强行冲击驾驶舱、擅自打开应急舱门;故意损坏机场、航空器内设施设备;违反客舱安全规定,拒不执行机组人员指令;在机场、航空器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煽动旅客妨碍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以及其它扰乱航空运输秩序、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航规章应予以处罚的行为。
办法明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定期将从民航局获取不文明行为旅客信息,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年至两年,自信息核实之日起计算。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向航空公司、中航信等单位告知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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