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 赔偿标准提高
- 分类: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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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 赔偿标准提高
- 分类:产业政策
- 发布时间:2013-05-21 00:00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了2013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82.35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统计局2013年5月17日公布,201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47593元,比上年增加5141元,日平均工资为182.35元,比上年增加1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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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严肃查处充当诉讼掮客的法院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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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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