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召开《江西省房屋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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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召开《江西省房屋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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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2-11-25 08:44
律师参与立法,是律师充分发挥职能和专业优势服务于社会管理的新举措,也是律师实现自我价值的体现。2012年11月1日至4日,江西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就我省《房屋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组织召开了专题研讨,对《草案》进行充分的讨论。省律协领导高度重视本次研讨活动,提出了重要要求。
本次研讨采取了“先网上自由讨论、后集中归纳汇总”的新模式,任何参研者,无论是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还是兼职律师,无论执业时间的长短,大家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参研律师们以自己在法律实践工作中的感受,带着对创建完美法治社会的憧憬,激烈地进行讨论,特别是针对“一方当事人凭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单方面申请产权变更”、“存在多个监护人情况下为被监护人利益房屋产权的处理”等议题,讨论尤其激烈。
许多非专委会成员律师也热情参与了本次研讨,本次研讨还得到部分律师事务所,特别是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江西姚健律师事务的鼎立力支持,江西添翼所主任朱琦,江西华邦所律师万建雄,省律协公益维权指导中心律师王惠等提交了书面意见。省律协归纳汇总研讨情况,形成了十八条立法修改建议,派员参加了省人大召开的该条例修改论证会并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
(省律协房地产专委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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