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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瑞安新能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瑞安新能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瑞安新能源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 招募公告

  2020年12月4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新余中院”)裁定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瑞晶公司”)、江西瑞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瑞安公司”,与瑞晶公司合称“瑞晶两公司”)合并重整。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瑞晶两公司顺利重整,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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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瑞晶两公司基本情况
  
  (一)瑞晶两公司概况
  
  瑞晶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30日,注册资本25000万元,住所地为新余市渝水区新兴产业工业园大一路22号,主要从事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系统工程、光伏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2016年12月21日,瑞晶公司派生分立出瑞安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分立后,瑞晶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业务,瑞安公司主要从事电池片、组件的生产和销售。
  
  (二)主要资产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4日,经管理人初步核查,瑞晶两公司主要资产如下:
  
  1.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4宗,面积共348,667.41平方米。
  
  2.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房屋建筑物53处,总建筑面积90,956.33平方米,包括办公楼、宿舍、食堂、电池片车间、组件厂车间、仓库等。
  
  构筑物24项,包括围墙、厂区道路、厂区室外给水、雨水、污水管网、绿化工程、停车场、篮球场、广场、景观湖、污水/废水池等。
  
  3.机器设备
  
  瑞晶两公司拥有多晶电池片产线15条,年产能950MW,组件生产线2条,年产能450MW,目前所有生产线均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中。
  
  4.光伏电站
  
  光伏电站5处,装机容量14.893MW 。
  
  5.其他无形资产
  
  商标权10项,专利权27项。
  
  上述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和光伏电站均设立了抵押担保。
  
  (三)负债情况
  
  截止2021年3月1日,管理人共接受瑞晶两公司债权人债权申报194笔,申报金额1,691,073,540.13元,管理人审查认定债权174笔,认定金额1,487,795,377.00元,其中普通债权170笔,认定金额1,254,538,269.79元,有财产担保债权4笔,认定金额233,257,107.21元;不予认定债权16笔,申报金额10,678,133.8元;暂缓认定债权4笔,申报金额73,275,834.4元。最终债权审核确认金额以法院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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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优势
  
  (一)市场需求旺盛。瑞安公司电池片年产能950MW,组件年产能450MW,是江西省光伏产品出口第二大户,产品主要出口欧洲、南亚、东南亚、南美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世界500强合作伙伴。瑞晶公司完成了国内外多个电站项目建设。
  
  (二)品牌价值不菲。瑞晶两公司在多年的经营中获得了江西省民营企业制造业100强、印度BIS认证、国家火炬计划产业示范项目等诸多荣誉。
  
  (三)技术基础雄厚。瑞晶公司于2017年获批组建“江西省光伏电池及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团队实施的“北斗星”创新项目,着力提升电池片的优质品率和转换效率。
  
  (四)管理团队成熟。瑞晶两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均有多年光伏行业从业经验;两公司现有产业工人700余人,熟悉电池片、组件、光伏电站全流程生产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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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一)重整意向投资人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和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的自然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联合体。
  
  (二)重整意向投资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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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6日17时。
  
  (二)报名地点
  
  江西省新余市赣西大道819号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联系方式:陈振环 13755549988  周军15170149975
  
  (三)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书和报名人简介(包含报名人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历史业绩等);
  
  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最新的公司章程、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他可证明报名人具备重整资金实力等证据材料;
  
  3.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还需提交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及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4.书面承诺提交资料真实有效、无虚假陈述及履行保密义务。
  
  5.保证金支付凭证。报名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保证金必须在2021年6月16日17时前汇入管理人账户(户名: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瑞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清算组,账号:150520013920019726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新城支行),未按期足额打入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加遴选。
  
  注:提交报名书、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其他材料应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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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完成报名事项后可以向管理人索取瑞晶两公司相关资料,管理人根据报名人要求安排实地考察。报名人进行尽职调查的,管理人提供便利。
  
  (二)2021年7月15日17:00前,报名人应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投资的详细意向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投资计划、经营方案、债权清偿方案等。投资意向书一式八份,密封后到报名地点交管理人联系人。未按期提交重整投资意向书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
  
  (三)2021年7月18日前,管理人对提交的重整投资意向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两家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并书面通知入选人。2021年7月19日至8月5日管理人与各入选人谈判、磋商详细重整方案。
  
  (四)报名人未被选为重整投资人的,50万元报名保证金予以返还(不计利息);被选为重整投资人的,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保证金,并在2021年8月5日前缴纳重整保证金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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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特别说明
  
  1.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2.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重整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公告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财务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对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的商业风险。
  
  江西瑞晶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瑞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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