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姚建律师亊务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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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姚建律师亊务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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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4-14 16:13
中共姚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赣姚律党字[2014]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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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姚建律师亊务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赣发[2013]8号)、《江西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赣群组发[2014]3号)和《新余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余发[2014]4号)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现就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必须把中央确定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全过程,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断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稳定创新发展凝聚合力,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把改革创新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使党员、律师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形成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干事创业、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律师队伍,推动全所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对象范围:全体党员、律师。
1.时间安排。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从2014年2月上旬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其中,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2月下旬,制定《姚建律师事务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经党支剖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并呈报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实施方案批准后经与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商定召开全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动员部署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作动员讲话,邀请上级党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领导出席并作指导讲话。
2.基本原则。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更加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更加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更加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有序推进,注重上下协力、衔接带动,更加注重严格要求、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主要任务
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律师党员“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每个律师党员,真正让群众受益。
1.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律师党员着力在改进作风,解决"四风"问题上取得突破;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实际问题;重点解决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收受“红包”、请客送礼,得过且过、玩风盛行,心浮气躁、追名逐利等问题。
2.着力解决律师服务中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律师党员要在服务群众、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中磨练品格、增长才干,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群众聘请律师更加便利、法律服务得到更多实惠,通过律师的工作,让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3.着力解决律师党员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着力在服从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突破: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切实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努力当好党和政府的法律参谋,为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参与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便捷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党员职能作用,切实履行法律宣传职能,着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为法治新余建设营造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
三、方法步骤
姚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全所工作实际的要求,着力抓好三个环节: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月中旬至4月中旬)
(1)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紧扣“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群众路线、坚决改进作风”三个关键词,针对党员、律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律师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律师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律师的普遍自觉。一要突出重点学。组织党员、律师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办发〔2014〕4号、赣群组发〔2014〕3号文件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强卫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赣发〔2013〕8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以及《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同呼吸才能心相印--习近平在正定工作期间坚持群众路线纪实》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二要对照先进学。开展以“学习先进典型、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做‘龚全珍式好干部’”为主要内容的“一学双争”活动,争先进、树榜样,使广大党员、干律师有标杆、行有示范。组织党员、律师观看《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红色故事汇》《信仰之光--龚全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实录》等电视专题片,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三要丰富形式学。用好新媒体平台,采取党员、律师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本所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律师开展“做群众贴心人”和“入党为什么、为党做什么”大讨论。
(2)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重点开展党员律师业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谈、电话访谈等形式直接面对服务对象开展调查,广泛听取意见。一是认真听取意见。着重听取群众对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践行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是党员的律师也应通过适当方式,围绕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的情况,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二是全面征求意见。要灵活运用媒体征集、信函问答、电子信箱、短信平台以及“民声通道”、“行风热线”、“网上在线交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要开展“换位体验”实践活动,以法律服务对象的身份,参与一次面对服务对象的实际工作,全程体验本部门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三是务求真话实情。积极创造让群众讲真话、道实情的氛围,切实把意见听真、把问题找准,高度重视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及时设置并向社会公布反映党员、律师“四风”问题的意见箱、专用电子信箱、手机号码,确保各类意见渠道畅通。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4月中旬至6上旬)
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严厉查摆自己的问题,严肃开展互相批评,严格剖析突出问题。
(1)认真查摆和剖析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途径,把查找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着力点,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把“四风”的各种表现和突出问题具体化,认真深入地进行党性剖析和自我剖析,把问题查实找准,原因分析透彻。
(2)开展诚恳谈心谈话活动。民主生活会前,根据听取意见环节查找到的突出问题,所主要领导与合伙人逐一谈心,所领导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所领导成员与员工代表集体谈心,谈心要有重点、有针对性、有深度,不走形式。重点谈思想、谈作风、谈不足,达到沟通思想认识、相互提醒帮助、增进了解团结的目的,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在民主生活会前解决。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既要认真思考,又要深挖原因;既要正视矛盾问题,又要正面回应员工所提意见。要讲真话、讲实话,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材料也应符合上述要求。党支部书记要审阅其他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司法局领导参与。会前认真准备,制定会议方案,对会议主题、会议时间、参会范围、会议议程等作出具体安排。会上,主要领导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带头带动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讲党性不讲情面、讲原则不讲关系、讲问题不讲成绩、讲真话不讲套话”,既深刻剖析检查自己,又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改进提高的目的。
(5)及时通报反馈情况。民主生活会结束后,邀请市司法局党委对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评价,党支部根据市司法局党委评价反馈情况形成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和专题总结报告,并采取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6月中旬至9月)
重点是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进行集中治理。明确整改落实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做到开门整改、标本兼治,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为。
(1)制定整改方案。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自已查找的缺点不足、市局党委反馈的有关情况,紧紧围绕改进作风的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方案要明确整改目标、内容和时限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并作出公开承诺。整改工作实行党支部书记负责制,切实做到及时整改、逐项落实,整改结果要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抓好专项整治。结合所里的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治理“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集中治理学风不浓,解决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的学风问题;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集中治理工作不实,解决调查研究等问题不深入。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集中治理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讲究排场、贪图享受,意志消沉、信念动摇,拈轻怕重、安于现状,不愿吃苦出力,不立新目标,缺乏新动力的问题。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集中治理铺张浪费、相互宴请、高消费娱乐等问题。
(3)强化正风肃纪。按照“治治病”的要求,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党员,要立足于教育提高,提出促其改进的意见建议;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党员,要进行组织诫免谈话;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4)提高法律服务能力。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宗旨,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注重深入基层,开展深入细致、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的能力;要主动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能力;要敢于直面困难,为群众排忧解难,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要顺应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呼声,提高宣传群众、组织群众能力,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5)健全落实制度。认真梳理现有贯彻群众路线方面的制度和机制,制定废除、修订、新建制度的具体计划。对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继续坚持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抓紧修订完善;对有悖于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坚决废止清除;对群众需要但还未建立的,抓紧制定出台。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调研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群众诉求处理反馈制度、党员律师作风状况考核评价制度、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制度、信访投诉回访制度等,强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力,形成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6)做好总结评议。根据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姚建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姚建律师事务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姚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郭爱兵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蔡新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政策把关,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复杂情况,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坚持以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不滥发资料简报。
2.加强宣传,营造活动氛围。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研究制定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做好新闻报道和信息上报工作,为本单位开展群众路线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并将开展活动内容在本所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开设专栏。
3.联系实际,注重统筹兼顾。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改革创新、优化环境为动力,进一步提升党员、律师的思想力、执行力、创造力,增强所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以中国梦为引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做好谋改革、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新余贡献力量。
中共姚建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 党支部 党的群众教育路线 活动 实施方案
报:中共新余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中共新余市律师协会党总支
发:全所党员中共姚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2014年2月21日印发
报:中共新余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中共新余市律师协会党总支
发:全所党员中共姚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2014年2月21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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